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卓越育人工作的通知》(华师委〔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四新”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革命,强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在全校范围营造良好的教学文化建设氛围,有效引导、有力提高教师教学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正式启动2021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分为两个类别:
1.综合改革类,拟立项20项左右。
2.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类,拟立项20项左右。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能够担负起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原则上只能领衔申报一个项目。
2.参加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3.申报项目应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预期效果明显。
4.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尚有其他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的教师,原则上需待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综合改革类
1.申报对象
以学部、院系、教学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部、院系联合申报。
2.项目内容
重点围绕“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学习过程管理等方面开展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通过项目研究促进院系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争取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类
1.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
2.项目内容
围绕“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达成为中心”的理念,结合专业特点、学习目标和教学内容,以理论为指引,探索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与自主探究,提升学习成效。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创新性和示范性。
具体范围包括:
(1)互动式教学方法改革
(2)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方法改革
(3)实验实践环节教学方法改革
(4)学业评价方式改革
(5)自由选题
四、申报流程
1.申报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将打印稿(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与电子稿一并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需将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到专业建设与教师发展等全局性工作中予以整体统筹与规划,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所有材料报送至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电子版发送至hxu@admin.ecn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五、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综合改革类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3万,立项后下达1.8万,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类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立项后下达1.2万,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所在学部、院系在经费方面应适当予以配套。
六、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1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的主讲教师,分享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鼓励发表相关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
2.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教改研究与实施分析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并进行汇报答辩,验收等级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优先推送申报市级教学改革项目,对于未能通过成果验收的项目将取消负责人3年内申报校内教改项目和参加校内教学评奖资格。
联系人:徐幻,联系电话:54344792,Email:hx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1.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综合改革类).docx
附件1.2.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类).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华东师范大学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