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并为申报2025年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提前做好培育工作,现启动我校2025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在探索教学研究,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为上海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的成果。
学校优先推荐有教学改革和建设基础的,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面取得较大成效、有影响力的成果。如入选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教改项目、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改项目、上海市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等。
二、成果等级
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设置特等、一等、二等3个等级。优秀教学成果包括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3个大类。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含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三、推荐条件
(一)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参加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特等推荐。
(二)达到上海市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参加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推荐。
(三)达到上海市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参加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推荐。
根据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预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优秀成果申报上海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要求
(一)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申报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三)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四)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其中,市级特等奖、一等奖应当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奖应当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五)已获得过上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立德树人的实践路径,创新立德树人落实工作机制,将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重点关注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过程中形成的成果。
(二)展示综合改革优秀成果。充分展示上海作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做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
(三)发挥示范引领导向作用。坚持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体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优秀教学成果,支持部属和市属、行业和非行业、公办和民办、不同学段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协调发展。兼顾点面结合,突出特色鲜明的典型案例。
(五)助力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要全面争取,职业教育要错位竞争,高等教育要保障重点,对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标准,统筹布局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六、申报程序
1、成果主要完成人根据申报类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填写对应的《上海市级优秀教学成果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4)及成果报告,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成果指导会(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以专业类教指委专家为主),形成专家指导意见(模板参考附件6),反馈给负责人修改完善后,报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按照类别排序,于2025年3月14日前统一报送所有申报材料至学校。
3、学校将组织召开教学成果申报书指导会、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沙龙,邀请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可推广性及取得的人才培养成效等进行一对一交流指导。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处于上海市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学校优先推荐申报2025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
七、材料提交和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14日前统一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平台对应申报栏目处,纸质版提交至对应联系人:
1、申请书(电子版平台提交、纸质版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电子版平台提交、纸质版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预申报阶段不作要求,如有电子版平台提交、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
4、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单位公章1份);
5、专家指导意见(电子版平台提交、纸质版专家签名、盖单位公章1份)。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对应申报栏目处:
平台链接:http://ecnu.kypt.chaoxing.com/
1.教师上传流程及材料: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在线申报-申报
立项材料处:上传Word版申请书;
佐证材料处:依次上传PDF版成果报告、PDF版专家指导意见、PDF版佐证材料(如有)。
2.教学院长审核流程及排序: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项目评审-填写单位意见并排序
3.教学秘书查看申报情况: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我是管理员-申报管理
纸质版材料报送和政策咨询可联系对应老师:
1.有关本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提交教务处,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联系人:曹泽南,联系电话:54344792,联系邮箱:zncao@admin.ecnu.edu.cn。
2.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提交研究生院,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303室,联系人:肖连奇,联系电话:54345008,联系邮箱:lqxiao@yjsy.ecnu.edu.cn。研究生院汇总后即报教务处;
3.有关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提交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发展部,地点:普陀校区博创楼6楼,联系人:吴爱芬,联系电话:62235136,联系邮箱:afwu@mail.ecnu.edu.cn。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发展部汇总后即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
2、高等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申请书
3、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申请书
4、职业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申请书
5、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报告
6、专家指导意见
华东师范大学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