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教育类专业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蓉蓉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45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我校从2021级本科生开始,将劳动教育课程2学分修读要求纳入本科培养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获得劳动教育学分的途径包括:①修读“劳动与创造”模块的劳动教育公共课程;②修读学校立项建设和经过学校认定的劳动教育类专业课程;③获得2学分创新创业学分来冲抵2学分的劳动与创造模块课程修读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现开展劳动教育类专业课程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程说明

本次认定对象为专业课程。课程内容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科研训练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

二、学分冲抵说明

学生修读认定通过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2024级专业培养方案中“劳动与创造”学分修读要求为0,学生修读此类课程获得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学分。

学生修读认定通过的专业选修课程,2024级专业培养方案中“劳动与创造”学分修读要求为2,学生修读此类课程获得的学分仅可作为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或者“劳动与创造”课程学分之一。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1.请各单位做好课程规划,择优申请认定课程。每个院系可推荐不超过1门、学部不超过2门。

2.申请认定的课程,提交课程教学大纲。附件课程大纲样例供参考。教务处将举办课程认定说明和辅导会,时间:2024年4月28日晚19:30,腾讯会议号:151-839-913

3.提交方式:所有材料均通过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ecnu.kypt.chaoxing.com/)提交,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2:00前完成审核。

课程负责人材料提交流程: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在线申报-申报

教学院长审核流程: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项目评审-填写评审意见

教学秘书查看申报情况: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我是管理员-申报管理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可更新至2024级本科培养方案中。

联系人:陆蓉蓉,联系电话:54344782,rrl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

特此通知。

《劳动与美好生活》课程大纲.pdf



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